2023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ybj.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国家医保局、山东省医保局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医疗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ybj.zibo.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2)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信息查阅场所

 本机关在医保局311综合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市医疗保障局3楼311房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18108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申请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市医疗保障局3楼311房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181082。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受理机构名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533-2181082,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市医疗保障局3楼311房间,邮政编码:255000。

3.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申请表》发送给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箱:zbsylbzjzhk@zb.shandong.cn

4.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在线填写申请信息。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处理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表应准确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必要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4.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 〕179 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市医疗保障局3楼311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1082  传真:0533-3178027  

电子信箱:zbsylbzjzhk@zb.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市医疗保障局3楼311房间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1082  传真:0533-3178027    

电子信箱:zbsylbzjzhk@zb.shandong.cn   

四、救济与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0533—230609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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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309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181082;邮箱:zbsylbzjzh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医保局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普通政府文件11件。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0条,其中视频、图片等形式解读13个。局网站发布信息242条,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信息4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4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同比增长20%,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参保、医保待遇报销等医保政策信息,均及时依法依规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更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公开清理结果3条。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党务公开专题栏目,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内容,不断提高栏目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2023年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5条,在其他各类媒体发表稿件435余篇,关注量56.5万。在设立专门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待访客30余人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明确市局各科室、市医保中心及市稽核中心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责任到人;制定发布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办公会议次数较少;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主动公开目录处罚强制信息未明确公开时限要求等。针对上述问题,主动分析问题原因,并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加大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办公会议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创新解读形式;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的公开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2023年,市医保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市医保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主办9件,会办4件。建议提案的办复率达到100%,沟通率达到100%。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不断优化部门网站功能,在网站首页增添“智能咨询”对话框,积极推“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应用,实时更新《淄博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设置二维码的形式方便群众直接查看详细内容,推动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32项任务细化分工明确列出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并将责任分工到具体科室单位。目前,我局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均落实到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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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309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181082邮箱:zbsylbzjzhk@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办事服务指南等统一在官网发布2022年局网站主动公开334条信息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在公众号设立“医保讲堂”、“今日答疑”栏目,采用图文解析、快板相声、视频动漫等多形式解读医保政策。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3其中视频、图片等形式解读8三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2022年,市医保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答复工作。

(二)围绕扩大参与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2022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比2021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增加4件,主要涉及申请公开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

    (三)围绕规范公开标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更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的责任科室、信息内容、公开时限等。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从严把控政策文件发布程序,实时动态调整更新。2022年11月系统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并公开了清理结果。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制定印发《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落实保密审查责任。2022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按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内容维护。二是深入推进公众号平台建设。2022年发布信息401余条,先后以短视频、长图、医保导航图等形式推出《品质提升》《医保讲堂》等系列内容,目前,“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关注突破50万人。三是扩大媒体宣传质效。开通“医疗保障”微信视频号,组织召开“医疗保障便企惠民十项措施”、“淄博齐惠保2022”上线发布会,全年刊发稿件700余篇。

(五)围绕推动责任落实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性。明确局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行自评,及时进行整改。公开医保系统各科室办公电话,提升公开服务质效。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全市医保系统有关干部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信息公开方式不灵活,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其二,医保政策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我局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强精准化宣传和公开,围绕网站信息公开与查询板块,进一步优化网站服务功能,打造高效便民的网办平台。另一方面,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机制,线上开展“医保政策走进直播间”,业务科室负责人进入直播间现场答疑解难。在公众号设立“医保讲堂”、“今日答疑”等栏目。线下局长带头发挥“第一解读人”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形式回应关切,全方位抓实抓好医保政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2022年,市医保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市医保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1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主办10件,分办2件,会办、协办7件。建议提案的办复率达到100%,沟通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均按照有关要求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网站开通“双通道药品库存查询”功能,在原有查询“双通道”药店国谈药品的配备基础上,新增了查询备货数量、厂家、规格等功能,使群众找药更精准;在官方公众号设置“医保导航图”,精准展现药店地理位置,智能导航办事路线,实现集采药品购买与定位导航的深度融合。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我市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明确列出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并将责任分工到具体科室单位。目前,我局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均落实到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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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