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4〕5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147B/2025-551180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0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
一、背景依据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防范因异地就医基金过快增长出现的支出风险。
二、主要目的
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推动异地就医工作由以服务为中心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移。引导参保人有序异地就医,控制异地就医基金过快增长,防范异地就医基金风险。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由承诺制调整为审核制。二是调整“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首先自付比例为20%。
四、执行日期
《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