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试行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套餐的通知》有关问题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试行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套餐的通知》有关问题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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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向社会发布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介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淄博市“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实施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重要任务之一,也是该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的工作举措。

记者:长期护理保险在建设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将如何发挥作用?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淄博市被列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以来,经过几年试点运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已实现人群全覆盖。

今年是淄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我们按照工作部署,坚持机制创新,努力扩大保障范围,使符合护理保险享受条件职工纳入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视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护理保险待遇,使长护险惠及更多参保职工,更大程度减轻失能职工个人负担。坚持统筹协调,做好与养老服务、医养康复相关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建立评估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各项护理保障政策无缝衔接。加强护理队伍建设,着力补齐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短板。但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筹资能力以及现有条件的制约,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不具备启动实施的条件。目前,建立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列入到全市医疗保障“十四五”发展规划,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推出。

记者:淄博市今年起开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新政策,医保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具体落实这些新政策?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自2022年起淄博市开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新政策,不断提高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失能人员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负担。医保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规范护理机构标准。建立定点护理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扩大定点护理机构范围,将具有护理服务经营范围、能为居家失能人员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照料的日间照料中心、公司纳入居家定点护理机构。

二是强化护理队伍建设。加强护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市所有护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考核,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社会工作者、康复人员、心理工作者、照护服务规划人员、预防和延缓失能失智训练指导人员等护理保险服务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培训合格,具备相应工作能力方可上岗;

三是改进护理服务费用结算模式。参保人在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机构发生的护理费用,实行按照床日定额结算的办法,居家护理实行护理服务套餐的形式,按照月度最高支付限额内75%报销结算;

四是优化护理服务品质。根据参保人选择居家护理服务特点,制定了居家护理服务套餐包,生活照料类套餐包采取“套餐+点餐”模式,参保人选择套餐内基本服务项目时,还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1-2项生活照料类项目,既满足群众大众化的需求,也满足个性化的需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化建设,开发手机APP,护理员上门护理必须签到、签退、确保居家护理服务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