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淄博市长期护理保险的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解决长期失能人员护理保障问题,促进健康服务业、养老产业发展,2017年底淄博市出台了印发《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17〕126号)和关于实施《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淄人社发〔2017〕90号文件),开展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试点工作。保障范围是参加淄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筹资标准是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申请条件是参保人因疾病、年老、非因工外伤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按照《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等级评估表》评定为5、4、3级的,可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失能等级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医疗专家评估确定。待遇标准是参保人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护理服务费用,报销比例为75%,不设起付线,评估等级为五、四、三级的,护理服务费用月度最高支付标准分别为1600元、1200元、800元。截止到去年底,全市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已达2758人,大大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照护负担,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和尊严明显提高。
一、关于参保人覆盖面问题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去年又扩大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在全国没有经验可循,都处于探索阶段,政策还不成熟,几乎所有试点城市都是以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为试点,暂未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我市情况也一样,目前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条件还不够成熟,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没有筹资渠道。待条件成熟后,我市会适时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
二、关于参保人享受居家护理时定点选择问题
参保人中选择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时,遵循市场规律,参保人可就近选择服务好的定点签约。
三、关于参保人住院暂停护理服务问题
我们在进行护理费用结算时,会认真核对参保人的住院信息,确保住院期间暂停护理费用的结算。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进行系统改造和对接,实现参保人住院后系统自动终止其护理费用的结算。
四、关于长护手机APP使用问题
长护手机APP目前主要用于居家护理监管,下一步我们会不断增加申请、签约、改签等功能,方便参保人。同时,我们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微信、抖音等视频方式,利用社区网格员宣传政策,让参保人更多的了解政策,让惠民好政策汇集百姓。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让参保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王爱鲁,联系电话:1867820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