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支付范围及待遇享受条件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4-549758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领导干部解读|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支付范围及待遇享受条件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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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医保六项惠民举措”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淄博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有关情况。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资金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2020年,我市被列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逐步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保障、失能等级评定、服务管理、费用结算、信息系统保障、基金监管六大体系,促进了养老服务和护理产业发展,保障了失能人员的基本权益,提高了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2024年,结合长期护理保险面临的新形势,为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实行套餐服务

一是待遇享受条件。经失能等级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职工或居民,选择居家护理服务模式的,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服务套餐,并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二是护理套餐内容。护理套餐包有七大类,主要包括五大类基础护理套餐、一大类康复训练套餐、一大类上门助遇套餐,每个服务套餐包中具体明确了服务内容、服务时长及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助选择服务套餐。这七类套餐的护理费用支付限额、服务时长以及项目名称均有不同。

三是服务费用结算模式。参保人居家护理服务套餐限额内符合规定的发生的护理费用,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支付

下一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国家及省局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得到更加规范、贴心的照料,让他们的生活更有质量,生命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