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医保电子凭证推进推介工作 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0-50171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医保电子凭证推进推介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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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安排,我市被确定为医保电子凭证国家级试点城市,为2020年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的签发和应用,加快我市信息化领域制度创新改革,积极发展“互联网+医保”线上业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特点优势,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激活率、两定机构覆盖率和医保结算支付率,年底前,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率达到70%以上;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和线上服务需求,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满意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步骤

1.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媒体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新闻媒体、政府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和医用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区县医保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组织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推广活动。组织各区县医保分局,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三进活动”。进医药机构,在各定点医院门诊、住院结算窗口,定点门诊收费窗口、定点药店收费柜台张贴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海报、放置宣传手册,引导患者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结算;进参保单位,联系参保单位,主动上门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引导参保职工及家属接受并积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业务;进街道社区乡村,积极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协调,通过集中培训、发放明白纸、张贴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积极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认可度,提高办理医保业务的使用率。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3.加快信息系统系统改造,确保医保电子凭证各项功能顺畅使用。按照医保电子凭证70%以上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的目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改造时间计划,并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按时完成程序改造,确保对医保电子凭证功能的支持。做好定点药店程序改造,督促定点药店做好自行开发进销存系统、扫码机具与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对接,实现群众扫码购药、无卡支付。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9月

4.加强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培训

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分局分别组织管辖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培训,主要针对医保电子凭证宣传物料如何摆放、如何引导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如何进行扫描就医购药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9月

5.扩展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增加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的使用率

组织相关科室到定点医院实际调研,了解参保人实际需求,在实现医保结算功能的基础上,扩展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研究在就医挂号、检查取药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引导,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提升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

6.促进定点医院、门诊、药店、村卫生室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制定相应促进措施,加强引导,提高医保定点门诊、社区、药店和村卫生室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工作纳入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

7.与微信、支付宝加强合作,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率。

与微信、支付宝加强合作,推进医保电子凭证进乡村,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率。由区县医保分局具体安排,微信、支付宝公司派人到乡村协助做医保电子凭证宣传,帮助村民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培训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分局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

8.利用银行渠道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支付功能,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通过银行网银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通过银行业务渠道引导银行客户群体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

9.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支付业务。接入“大健康”平台,开展慢性病网上续方业务,增加医保电子凭证线上支付功能。

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精心部署,负责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定期调度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开展情况。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医保局集中人员力量,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信息沟通,确保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各区县加强对辖区内社区、居委会的督促指导,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典型引路、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现场推介、督查通报等方式,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做法成效、先进典型的宣介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医保电子凭证“人人熟悉、人人会讲、人人会用、人人善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