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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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大众医院: 经查,你单位未为职工俞懿珈申报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 2025年4月8日,我单位依法作出《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 淄医 险通〔010〕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申报。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核定,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12426.80元、滞纳金5045.90元、利息0 元,合计17472.70元。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前到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并补缴。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报请税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接收人: 送达人: 2025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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