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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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和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1年-2016年门诊统筹结算方式改革经验,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bybygk@163.com。 二、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2188650 联系人:李龙飞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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