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16:07 浏览次数:

尊敬的灵活就业人员:

    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年一次性缴费,亦可按月缴费。若您选择按月缴费,为了保障您的医疗保险权益,请在当月及时缴纳您的医疗保险费。

    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补齐欠费的次月起,恢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选择按年一次性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缴费,也可线下到所属区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

   选择按月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所属区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出具缴费单据后再缴费。

   后续可通过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或拨打0533-3120000热线等方式,查询您的缴费记录和保险状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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