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我市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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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医保分局,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推动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市医保“双通道”药品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38号)有关要求,对我市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对部分价格较高、限定支付范围的品种,实行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的“三定”管理。现将我市2026年度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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