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医保发〔2023〕25号)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评估,以下医药机构(名单见附件)符合医保定点新增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如对以上单位医保定点新增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3177278
附件: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x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