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1-30   11:18 浏览次数:


  一、淄博国药关爱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使用非“双通道”责任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笺》或《淄博市大病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按照“双通道”药品进行医保报销的行为,违反“双通道”药品管理相关规定,涉及医保基金9139.20元。医保部门依据《淄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服务协议》,责令该药店予以整改,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9139.20元。

  二、高青民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依据《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第九十四条之约定,追回违规医疗费用99747.44元。

  三、桓台县万和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57元。医保部门依据《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服务协议》,责令该药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57元。

  四、淄川宁智中医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依据《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54174.7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院处以行政罚款1408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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