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淄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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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实施<淄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填写《反馈意见单》发送到电子邮件:zbybzqyj@163.com或将《反馈意见单》邮寄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90号,邮编:255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保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关于实施淄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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