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新闻发布会解读|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解读门诊慢特病病种和认定标准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3-542137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新闻发布会解读|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解读门诊慢特病病种和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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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保惠民”新政发布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对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进行政策解读。

 

为规范统一全省医保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提高慢特病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淄博市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执行统一的《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记者问:基本病种认定标准调整后,之前认定的人员待遇是否受影响?

答:基本病种认定标准调整后,以原标准认定的门诊慢特病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可继续享受。

记者问:门诊慢特病病种怎样鉴定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参保人向任一慢特病鉴定医疗机构(名单附后)提交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由受理的医疗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备案。申办材料:(1)《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请表》一份(可通过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或现场填写);(2)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a)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b)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c)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记者问:门诊慢特病参保人的签约机构有数量限制吗?

答:在淄博市内,居民可签约医院、社区门诊各一家,职工可签约医院、社区门诊、药店各一家;省内市外就医,职工、居民无需签约。

记者问:参保人对医保政策有疑问或者在就医报销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怎么咨询和办理?

答:参保人可以直接拨打全市医保统一咨询服务电话3120000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