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2-532512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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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有哪些?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的来源为:1.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基金的利息收入;4.社会捐助资金;5.其他公共资金;6.其他收入。

2..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440元,学生和儿童每人340元。以后年度按照国家、省以及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3.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1月1日后缴费的,城乡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所在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4.一个年度内,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含居民生育住院)、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5.我市城乡居民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人住院就医按照基层首诊、遵循签约、逐级上转原则,首先选择本市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实行签约医疗服务、限额管理;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就医时,应出示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凭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联网结算。

参保人市外就医的,应办理相关就医手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本市就医同级别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首先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10%后,享受本市就医同级别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

6.提高医保管理质量,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定点医疗机构将采取哪些管理措施?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尊重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定点医疗机构未履行联网结算手续等告知义务或在使用和提供自费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时,未征得患方同意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下住院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多元付费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保有关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