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下发2023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3-542123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文稿解读|《关于下发2023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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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背景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已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831元,以此计算月平均工资为7069元。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

三、缴费标准

我市2023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7069元为月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218元/人/年,长期护理保险费35元/人/年。2023年8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缴费的不再补差。

四、缴费方式

可选择线下经办大厅税务窗口现场缴纳或线上小程序办理。微信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并完成实名认证。进入首页选择“灵活就业”社保费缴纳模块点击进入“医保自主申报”功能,添加和选择缴费人员(可以为他人代缴)选择缴费年度,进行缴费申报并完成医保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