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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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309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181082邮箱:zbsylbzjzhk@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办事服务指南等统一在官网发布2022年局网站主动公开334条信息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在公众号设立“医保讲堂”、“今日答疑”栏目,采用图文解析、快板相声、视频动漫等多形式解读医保政策。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3其中视频、图片等形式解读8三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2022年,市医保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答复工作。

(二)围绕扩大参与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2022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比2021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增加4件,主要涉及申请公开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

    (三)围绕规范公开标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更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的责任科室、信息内容、公开时限等。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从严把控政策文件发布程序,实时动态调整更新。2022年11月系统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并公开了清理结果。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制定印发《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落实保密审查责任。2022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按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内容维护。二是深入推进公众号平台建设。2022年发布信息401余条,先后以短视频、长图、医保导航图等形式推出《品质提升》《医保讲堂》等系列内容,目前,“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关注突破50万人。三是扩大媒体宣传质效。开通“医疗保障”微信视频号,组织召开“医疗保障便企惠民十项措施”、“淄博齐惠保2022”上线发布会,全年刊发稿件700余篇。

(五)围绕推动责任落实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性。明确局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行自评,及时进行整改。公开医保系统各科室办公电话,提升公开服务质效。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全市医保系统有关干部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信息公开方式不灵活,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其二,医保政策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我局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强精准化宣传和公开,围绕网站信息公开与查询板块,进一步优化网站服务功能,打造高效便民的网办平台。另一方面,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机制,线上开展“医保政策走进直播间”,业务科室负责人进入直播间现场答疑解难。在公众号设立“医保讲堂”、“今日答疑”等栏目。线下局长带头发挥“第一解读人”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形式回应关切,全方位抓实抓好医保政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2022年,市医保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市医保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1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件;主办10件,分办2件,会办、协办7件。建议提案的办复率达到100%,沟通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均按照有关要求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网站开通“双通道药品库存查询”功能,在原有查询“双通道”药店国谈药品的配备基础上,新增了查询备货数量、厂家、规格等功能,使群众找药更精准;在官方公众号设置“医保导航图”,精准展现药店地理位置,智能导航办事路线,实现集采药品购买与定位导航的深度融合。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我市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明确列出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并将责任分工到具体科室单位。目前,我局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均落实到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