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4-544201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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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机构职能

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综合科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文字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职责任务清单

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权责清单

单位权责清单

法规公文

政策解读

在全面阐释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

文件起草科室

确保在政策性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关联

发布解读材料

文字图片

动画、新闻发布会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部门文件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单位文件

文件起草科室

政策形成20个工作日内

规范性文件

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起草科室

政策形成20个工作日内

文件修改废止

包含文件清理结果的文件

文件起草科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库

针对当前热点问题、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成的政策汇编等

综合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文件起草科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意见征集

政策文件信息意见

文件起草科室

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会议公开

会议议程

定期发布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综合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文字、图片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会议解读

对相关议题开展解读或关联相关媒体解读,并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

综合科

解读内容与会议议程进行双向链接在会议发布3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管理

新闻发布会

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内容

综合科

即时公开

文字、图片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重大政策转载

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转发

综合科

即时公开

政务新媒体

公开政务新媒体链接

综合科

即时公开

社会救助

 

救助政策

国家、省、市关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政策文件需与其解读双向链接)

待遇保障科

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转发,市相关政策及解读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

文字、图片、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救助标准

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标准

待遇保障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救助人数及资金支出

医疗救助人数及资金支出情况(包括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

市医保中心

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的10日前公开上一季度救助人数及资金支出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代表提议及答复内容)。

综合科

 

单位、科室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

文字、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政协委员提案

综合科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综合科

社会保险

医保政策

关于医保政策文件

综合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医保运行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及基金收支情况

 

市医保服务中心

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的10日前公开上一季度参保人数及基金收支情况

医保服务指南

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市医保服务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基金监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

基金监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

基金监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等信息)

基金监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基金监管科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法统计年报

本部门、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基金监管科

 

每年1月31前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内容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

基金监管科

每年1月底前及时公开

文字、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基金监管科

及时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情况和结果

基金监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许可事项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设置“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

”有关链接或栏目

综合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链接至“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结果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要素和内容全面、准确

市医保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处罚强制信息

处罚强制事项

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处罚强制信息”有关链接或栏目

基金监管科

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现定的从其规定。

文字图表

链接至“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结果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要素和内容全面、准确

基金监管科

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现定的从其规定。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集中公开十四五规划

规划财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工作计划

工作完成情况

综合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历史规划

做好历史规划的集中办理

综合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优化服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及时公开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及承诺书

市医保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完成2024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布

综合科

按季度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文字、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财政信息

部门预算

年度单位预算

规划财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部门决算

年度单位决算

规划财务科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规划财务科

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

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相关栏目或链接

规划财务科

链接至“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

政府采购

设置“政府采购”相关栏目或链接,定期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并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规划财务科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明确信息主体内容、时限、方式

综合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文字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保障机制

组织领导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综合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文字图表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公开培训

每年9月底前公布单位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及培训进展情况

综合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工作推进

发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与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综合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依申请公开

申请接收渠道指引规范性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咨询电话确保办公时间内畅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申请接收渠道信息规范准确公开,保持接收渠道畅通。

综合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文字、图片

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申请回复质量

对接收到的公开申请按时、依法、依规、规范答复。

综合科

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