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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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147B/2024-54309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
2023年,淄博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各项工作部署,聚焦医保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创新工作举措,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额医疗费补助、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做好与省门诊慢特病规定的衔接,出台规范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政策,将居民住院、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提高至60%以上;全面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居民“两病”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出台医保支持优化生育政策措施,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100%,居民生育分娩医疗费报销不低于3000元。二是认真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全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方案,建立医疗救助工作责任机制,制定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细则,统一待遇落实程序,确保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待遇落实。2023年,医疗救助累计支付7800余万元。三是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重度失能、失智人员纳入护理保险范围。
(二)积极推进医药服务管理。持续完善医保目录、协议、结算管理,不断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全面推进国家药品目录落地。2023年,新增74种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国家谈判药个人自负比例降低到15%以下,408种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包含2022版药品目录的363种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二是规范提升医药协议管理。制定《关于规范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定点机构协议的修订及签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备案管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三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组建DIP业务骨干团队,推荐15名省级专家库专家,认真做好DIP交叉验收和评估工作;对首批4家中医医疗机构日间诊疗结算试点进行评估,新增5家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日间诊疗结算管理,试点医疗机构覆盖全市各区县。
(三)持续深化医药集采和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医药集采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一是常态化做好集采接续采购。落地执行国家和省际联盟511种药品、26类医用耗材的中选结果,价格平均降幅达50%以上。完成43种国家集采药品的接续采购,续采价格平均降幅达36.6%。二是持续推进集采改革落地。深入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基层”系列活动,不断扩大国家集采药品供应渠道和药品种类,满足群众就近购买实惠集采药品需求。2023年7月,承办全省集采药品进基层现场会。截止目前,“国家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销售渠道覆盖我市660家药店、1983家村卫生室、6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三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出台我市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共调整41项。印发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种植牙集采落地政策,调整单颗牙常规种植费用由原来的平均1万元降至5000元。
(四)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一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对30家定点医疗机构“低频中频脉冲治疗”、44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超标准收费、1821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结算医药费用问题、违规向死亡人员支付医保待遇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共追回医保基金208.93万元。二是组织开展各项重点检查。组织我市229家定点医药机构对照《定点医疗机构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进行自查自纠,143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退回违规费用400余万元。2023年8月,对我市40家医疗机构开展交叉检查;2023年10月,对潍坊市2家医疗机构、1家医保经办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共发现违规纳入医保统筹1202.63万元,全面完成国家局反馈虚假住院线索核查。三是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推动我市154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28家定点药店完成事前事中智能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制定《淄博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医保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应用,形成医药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四是推进基金稽核工作。开展缴费基数及长期护理保险稽核,完成缴费基数稽核72家次、补缴医保基金226万元,完成长护稽核118家、拒付追回医保基金20万元。2023年,累计暂停、解除医保协议55家次,追回、退回医保基金2502.95万元,行政处罚509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0起。 (五)聚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不断完善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一是认真做好各类经办服务。推行省内医保关系转移和医保退休待遇审核“免申即享”模式,实现退役军人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积极推行医保服务电话办、就近办,群众通过拨打全市统一服务电话“3120000”咨询办理业务已达25余万笔。二是创新推进医保“信用支付”。2023年8月,创新推出“银行垫付、无感支付、离线结算”惠民就医服务,通过信用手段解决群众就医不便捷问题。目前,我市已有29家医疗机构上线,签约授信近20万人,授信总额超20亿元,住院和门诊累计结算超6300人次,授信率、开通率及结算量等多项指标居全国第一,有关做法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保障服务,生育医疗费实现联网即时报销,生育津贴静默认证、免申发放;推进异地就医电子发票费用线上受理,实现异地及急诊手工报销“零跑腿”;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目前,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423.22万人,激活率100%,我市42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