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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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147B/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淄司〔2019〕2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将清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专门科室和专门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严格按照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清理原则、清理范围、基本要求和标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查,全面清理。
二、强化重点,措施有力
我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好认真细致的分类排查,对明文规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清理废止,对确需保留、修改或者做出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反馈意见,使这项工作任务得到较好的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自行审查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3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2件。
三、深化完善、确保实效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既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局以此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着眼长远,努力在建立长效工作上下功夫。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机制,促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认真总结,积累经验
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制度建设,及时协调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与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相匹配。努力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一致,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