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常见肿瘤防癌筛查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1203426
建议人: 邹斯峰
主办单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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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斯峰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常见肿瘤防癌筛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一直重视癌症的治疗保障,并随着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能力的提高,不断提高癌症治疗的保障水平。《社会保险法》中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诊疗项目,国家采用排除法规定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中第一大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明确规定“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均不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范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鲁劳社〔2001〕2号)文件中,“各种健康体检,各类预防的费用”等作为“非疾病治疗项目类”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并明确规定各地市无权修改调整。

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解决群众医疗负担。防癌体检等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根据目前的制度安排,国家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开展疾病预防和筛查工作。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也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医改总体任务部署,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善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制度框架内逐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19


关于推进常见肿瘤防癌筛查的建议: (一)成立淄博健康大讲堂,组建由西医、中医、营养、心理、防癌专家组成的健康讲师团,引领健康正面宣传阵地,提高人们预防保健和防癌意识,传播健康养生和防癌知识,让“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调整心理,定期体检,防癌筛查”深入人心。提高身体素质,远离致癌因素,达到健康目的。 (二)由卫生健康委组织,参照2018年北京、上海两城市《常见肿瘤筛查专家共识》读本及相关医学专业委员会癌症筛查指南,尽快制定常见肿瘤筛查手段和路径,指导淄博市各医疗机构和专业体检中心学习执行。避免过度检查和不当技术造成的漏诊误诊。提高肿瘤筛查的阳性率和顺应性,更好地节省医疗费用和节约卫生资源,达到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的目的。(比如胃癌:2018年上海市根据中华医学会内窥镜专业委员会建议制定了筛查手段及路径,先抽血做胃功能试验(胃蛋白酶原Ⅰ/Ⅱ、胃泌素17、幽门螺杆菌),进入评分系统判断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高风险半年至一年做一次胃镜;中风险两年做一次胃镜;低风险3-5年做一次胃镜。胃功能试验收费300元,普通胃镜450元,无痛胃镜850元,抽血一小时可做到几千人,而一台胃镜一个熟练医生一个小时也就6-10人左右。) (三)按照北京常见肿瘤筛查指南的技术项目及物价收费,常见肿瘤:肺癌、乳腺癌、胃癌、结直肠癌、肝癌、宫颈癌、甲状腺癌和前列腺癌,男、女筛查收费分别是2000元和2500元左右。建议淄博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从2019年开始将防癌筛查列入体检项目,这样既预防了恶性疾病发生,又为健康淄博注入了新的内涵,更有利于防癌筛查的全民推广,让防癌筛查走在全省前列。 (四)建议将防癌筛查纳入医保范围,预防和治疗费用相差甚远,投入预防的费用从经济学角度讲,将节省更多的用药、治疗费用。防癌筛查纳入医保后,老百姓从经济上更容易接受,便于推广,是利国惠民的好事,更是从源头上解决因癌致贫、因癌返贫的社会“痛点”和“难点”。 癌症是一类多病因、多阶段形成的可控慢性疾病,病因包括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等外因,也包括遗传、免疫缺陷和神经内分泌失调等内因。只要我们做到远离可能的病因;每年定期有效筛查;积极治疗癌前病变;生活规律,身心健康,适量运动,就能有效的控制癌症发生。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民行动起来,通过早筛、早诊、早治,远离癌症困扰,助力健康淄博,助力健康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