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淄博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以大数据为支撑助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驱动,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以保障全体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动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积极营造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规范、创新应用的发展环境,其中建设内容包括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等重点任务。
医保(医疗)大数据是以人的健康为核心,以数据标准为基础,以数据整合为途径,涵盖了医保全链条、全周期、全人群、全方位的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医保数据信息的规范化、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满足政府科学决策、智慧治理,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便捷群众就医等需要。虽然医保数据蕴含着巨大价值,但是目前存在信息及资源长期割裂局面,医保数据和医疗数据分别集中在医保部门和卫健部门,且相对独立,缺乏联动协作机制,各机构数据标准、信息系统的软硬件不一,使得相关医保(医疗)数据亟待通过整合形成大数据。
数据整合共享是实现医保(医疗)大数据的必然路径,通过分析参保人收入水平、家庭负担等情况,寻找解决因病致贫的有效办法;通过分析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数据,结合医疗资源分布,掌握医疗保障的整体效率,提出医疗、医保资源合理配置建议;通过分析参保人就诊情况,研究包括临床医学、流行病学、临床路径等在内的医疗服务行为,改进治疗方式、卫生经济学评价等。
当前,医疗保险面临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增大、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多发、传统经验决策方式落后等多方面挑战。对此,我们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智能监控、社保卡代替就诊卡(一卡通)及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等工作,积极开展了部分医保大数据应用。但在应用过程中仍然面临数据质量有待提升、数据应用尚不充分、安全体系尚需健全等问题。继续深化医保大数据应用,重点工作是汇聚和完善医保(医疗)大数据,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数据安全体系,这是落实《意见》要求的具体措施。
2016年,由市人大牵头,人社、卫健、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推行社保卡代替就诊卡工作,着力解决参保人办理就诊卡不能通用,参保人就诊卡医保转入资金沉淀在医院账户上,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参保人就诊卡信息不准确,对医疗安全带来隐患等一系列问题,切实方便了广大参保人持卡就医,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为尽快实现医疗(医保)大数据应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卫健、大数据等相关部门,力争在3年内建立医保、医药、医疗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医疗、医保数据共享。我们将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市大数据局提供的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加强医保内部统筹管理和外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尽快实现医保管理、医疗服务等数据共享应用。加强技术支撑建设,培养既懂医保业务,又熟悉运用大数据的综合人才,积极推进政企、政校合作,借助第三方大数据机构力量,优化系统设计流程,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业务、监控相结合的医保信息系统,强化医保管理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现动态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建设,积极探索制定医保大数据运用中确权、开放、流通等制度体系,保护个人隐私数据信息。
感谢您们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