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淄医保字〔2021〕5号

 

市委、市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为目标,依法履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明确部门职能定位,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依法规范和加强行政职能,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淄博市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控系统”。加强信用监管,落实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公共服务,推出“医疗保障便民利民十项新举措”,实行医保18大类业务全城通办等举措赢得群众普遍赞誉。简化企业医保开户注销流程,实现企业开办注销登记工作即时办理,医保服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作用进一步体现。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2020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通过“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进行备案。定期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本部门起草的,需继续执行的13个市政府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第8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制发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调整淄博市公立一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依法依规编制完善的调整方案,邀请5位资深专家进行论证,积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召开听证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送交市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中的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东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20年,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38家,暂停医保协议86家,解除医保协议44家,追回基金3676.2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案件3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0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10件,满意率达100%。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20年,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制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评价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注重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重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证持有率达73.6%。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规划,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保密法等法律和党内相关法规。

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应用群众普及度较高的微信公众号进行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及普法宣传活动。宣传《社会保险法》以及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印发宣传页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知晓率,在群众中树立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识,共同抵制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7月份,组织“民法典集中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12月份,开展“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誓,增强以宪法为中心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等网络平台开展学法考试,组织法治培训。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重业务、轻认识现象,对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贯彻落实不够深入。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个别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全市基金监管力量尚未全面凝聚到一起,形成统一、强大的执法团队,需要进一步进行统筹谋划、流程再造和机构优化。三是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服务群众和基金监管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目前监管手段相对单一,调查取证较为困难,需加快推进建设市级医保事前、事中智能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医保监管制度,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

五、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制度建设,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坚实基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把依法行政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克服编制紧张、人员力量相对不足的困难,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加强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着力提升医保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者的法治思维和能力,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力,面向全社会开展医保法制政策宣传活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奠定基础。

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医保学习教育和工作培训,把法治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医保法治理念。组织召开专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制订和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专业能力学习,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是推进全民普法。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推动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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