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3-54007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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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部门职责,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适用行政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执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8号)规定,适用省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