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医保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医保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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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医保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医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三)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政务平台、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实施。

三、强化信息公开

深化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医疗救助公开。常态化公开我市医疗救助的对象认定、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经办流程等群众需要的信息,及时公开我市医疗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待遇保障科

2.加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公开。对我市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规范提升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和护理服务水平等情况加强公开,对涉及失能半失能群众切身利益的受理申请、失能评定、服务核查等各项经办服务的流程与标准加强公开,提升经办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待遇保障科 市医保中心

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公开。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事前事后公开,包括执法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抽查结果、违规定点医药机构执法结果等情况,提高打击欺诈骗保的震慑力。基金监管科

4.加强医保服务体系公开。主动公开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信息,包括职责、地址、电话、办事指南,并畅通服务监督渠道,更好满足群众对优质高效医保服务的需求。主动公开我市医保工作站的职能、名单、地址、电话等,推动服务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医保服务。市医保中心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内容维护机制,将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到位。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局政务新媒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综合科

6.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的合作。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我市医保重大政策措施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综合科

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7.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形成衔接有序、答复规范、制度严密、流程通畅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综合科)

8.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信息发布的规范度。从严把控政策文件发布程序,逐项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WORD、PDF下载功能,确保所有要素齐全后发布。加大重大医保政策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力度,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科、招采科、基金监管科及其他相关文件起草科室)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经费保障、打造特色品牌等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二)加强政务公开常态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力做好涉及医疗保障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由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并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