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权威发布 | 淄博市构建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3-54034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权威发布 | 淄博市构建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

发布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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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构建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向社会发布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成果。

发布会上,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发布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齐惠保”商业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玲同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主办冯文贵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2024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办法,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3年不变,学生儿童为340元、成年居民为440元,财政补助标准将继续根据国家、省规定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持续优化征缴方式,支持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基本保险费,进一步减轻家庭缴费负担。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万,覆盖率达到96%以上,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医需求。

此外,我市建立困难人员资助参保政策,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给予部分资助,进一步减轻困难人群参保费用负担。

二、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我市大病保险资金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

明确保障水平。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60%,含10万元到20万元报销比例为65%,含20万元到30万元报销比例为70%,含3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0万元,有效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强化减负功能。加大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倾斜力度,年度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22年,全市享受居民大病保险14.9万人次,支付金额23884万元。

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夯实托底保障功能

今年起,我市全面统一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标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发生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5%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对以上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对于突发重病导致家庭困难人员,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机制。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人群,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本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截至9月份,全市享受医疗救助18.66万人次,支付金额6498万元。

四、推进“齐惠保”保障升级

今年,“淄博齐惠保2023在坚持家庭共享免赔额、医保个账可支付、新市民可参保,以及住院医疗、特定高额药品、罕见病保障合计330万保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可保范围、普惠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户籍地在淄博但在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可以投保,22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降低保费至69元,推出的“齐享健康生活”系列齐惠保专属福利,涵盖购药、体检、洗牙、观影等优惠福利,为投保人带来更贴心、更全面的守护。

五、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医保服务更加便民

全面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范围内医保服务项目统一服务名称、经办方式、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

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除医疗费手工报销等暂由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医保事项全部实现对公业务“网上办”和个人业务“掌上办”。

推进医保服务站(点)建设,实现乡镇、社区全覆盖,并将服务点向村居延伸,截至目前,全市医保工作站(点)达2109个;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全市28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刷卡结算,227家定点医院纳入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全市2400余家村卫生室实现联网结算。

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市24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就医不带卡,只用医保码”结算;优化异地就医手续办理流程,参保人市外就医实行自主备案制,出院即可实现联网结算。

下一步,淄博市医保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建设高品质民生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将参保人医疗保障各项权益落实落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