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医疗保障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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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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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在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医疗保障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通报了淄博医保出台的新政,共包含八大项、17小项再提升的医保待遇。新政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医疗保障是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防线。目前,淄博医疗保险参保人达430.6万,17项医保待遇再提升后,淄博参保人多项报销待遇位居全省前列,一项项“真金白银”的新政将持续为打造品质民生加码、加速。

 

 

全省领先:医保待遇不断提高

 

此次调整后,淄博参保人的医保待遇位居全省前列。例如,再次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900元提高到1000元,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从山东范围来看,无论是调整前还是调整后,居民医保门诊待遇都是最高的。在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上,这是自2008年市级统筹政策调整以来的“十二连涨”。调整后,职工最高支付限额紧跟济南市、青岛市,位列全省第三位。调整后,淄博参保人的报销比例也高于“国家水平”。例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应为50%,而淄博将提高到60%。

 

淄博模式:率先探索“双渠道”购药模式

 

对于参保人来说,“病有所医”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民生保障,淄博在山东已率先探索的“双渠道”购药模式十分亮眼。按照目前医保政策规定,不少参保人所患的疾病并不在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随着2017年国家开展谈判药品工作,更多高价抗癌药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如何让群众享受到这部分谈判成果,多渠道提升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保障水平?淄博积极探索“双渠道”模式,除了原有出售这部分药物的医疗机构渠道外,引入特药定点的零售药店售药渠道,进一步增加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渠道。参保人所患疾病不属于淄博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或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实行“双渠道”购药模式管理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支付。目前,特药定点的零售药店已达8家。

 

重大调整: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有新规

 

打造品质民生,就是要从增进民生福祉出发,以改革思维举措整合资源力量、补齐短板弱项,从而增进每一名参保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次出台的“真金白银”新政,不少是对现有医保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例如,扩大门诊急诊保障范围,对于门诊急诊患者未转入住院治疗的(不含抢救无效死亡的)如何报销予以了首次明确。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规定也迎来了重大调整。“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取消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限制”“中断缴费2年以上重新缴费的,取消视为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限制”等政策都是对个体劳动者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重大调整和变化。

 

标本兼治:改善“门诊挤住院”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不管大病小病都住院”“想要向外转诊却难办理”……这些问题都是群众在就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对此,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瞄准靶心求突破,通过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此次出台的新政举措,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也从根源上改善“门诊挤住院”等一系列困扰群众就医的难点问题。例如,再次提高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比例,让这部分参保人门诊慢性病就诊待遇再提升。同时,降低未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个人自负比例。未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个人首先自负比例大幅降低。

 

聚焦民生:2021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率先落地

 

陆汉明介绍,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落实民生实事改革任务,完善淄博市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前期,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为推动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今年1月,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淄博首次推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表决2021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其中多项实事内容涉及提升医疗服务和保障水平。记者获悉,淄博医保已在淄博市率先完成2021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