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147B/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0-06-01
  • 字号:
  • |
  • 打印

  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申请医疗救助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医疗机构诊断依据等证件、材料和各种医疗报销单据,向其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区县医保部门批准。对于急需救助的突发性疾病,应当特事特办,及时救助。在保证对象真实、材料准确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程序。低保、五保、孤儿等重点保障群体医疗救助由医保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标识,无需个人申报。 

 

附:报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