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市医保局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四季度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调度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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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147B/2023-542065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
序号 |
年度目标 |
第4季度目标 |
年度目标是否完成 |
具体工作进展 |
未完成原因 |
市政府 |
责任单位 |
134 |
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持续优化各项经办流程,落实好各项政策制度,确保职工、居民及困难群体待遇应享尽享。 |
是 |
1.1月起,城乡居民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0%及以上。 2.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或补助。 3.联合民政出台文件,明确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确保救助待遇及时落实。 |
无 |
毕红卫 |
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
135 |
搭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培育5处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
1.完成5处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2.制定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和适中的、可持续的待遇保障机制。 |
是 |
出台《关于印发淄博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医保发〔2023〕16号)等文件,2024年起在高新区、经开区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实行医保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资办法。 |
无 |
李新胜 |
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