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6   14:40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修改淄医保发[2019]3号文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淄医保发[2019]23号)和《关于加强和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医保字[2021]53号)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评估,现拟将张店区公园街道王府井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增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如张店区公园街道王府井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淄博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317727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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