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