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立一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日期:2020-07-16   16:14 浏览次数: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拟于2020年8月召开淄博市公立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区县属一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公立一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名额分配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6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5名。

(三)邀请新闻媒体记者10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主要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消费者直接确定为消费者参加人,剩余名额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2.经营者参加人由淄博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推荐产生。

3.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或由我局直接聘请。

(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四、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新闻媒体记者除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情况有一定了解;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能够按时参加座谈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本局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全市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以消费者的身份报名。

(二)旁听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3.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报名者,登录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bj.zibo.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一)2020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报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90号市医保局办公楼3楼314室)。

(二)2019年7月20日至7月26日下午5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

报名邮箱:zbsylbzjzbdjk@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2188253

特此公告。

 

附件:1.淄博市公立一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淄博市公立一级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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