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医保发〔2020〕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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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医疗保障分局、外办、财政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地事局,文昌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招商局、财政局、地事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外交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医保局、外办、财政局、卫健委报告。 联系人: 市医保局 刘 飞 2188283 市外办 邹金光 2778992 市财政局 杨其帅 3887084 市卫生健康委 张恒龙 277075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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