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举办“大病医疗保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12-31   14:43 浏览次数:

为健全淄博市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12月31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大病医疗保障新闻发布会,对大病保险政策作出说明。



  本次大病保险政策调整主要体现提高、增加

 “两提高”:提高了原来未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部分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4种特效药品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80%,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两增加”:一是增加了对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三种罕见病特药的保障,起付标准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部分支付80%,4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二是增加了对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负担费用进行保障,起付标准为1.8万元,起付标准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此次大病保险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险制度,提升了保障能力,有助于提高参保人满意度,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更高质量、更具普惠型的医保改革,助力我市打造更有温度的品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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