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19-12-20   17:22 浏览次数:

11月26日上午在齐盛国际宾馆会议中心,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孟庆木介绍了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艳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郝旗峰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市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整合了原人社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原市卫计部门的药品医用耗材职责、原市物价部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按照边组建、边运行、边完善”的工作原则,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垂直管理体制下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工作。对标江苏无锡市、广东广州市、福建三明市等地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编办、财政、人社、卫生健康等12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研究垂直管理体制下的市级统筹运行机制。二是狠抓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2019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召开多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工作。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研究出台《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细则》,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运用智能监控筛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风暴行动”、“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已经初步形成。三是扎实推进医疗保障脱贫工作。开展贫困人口未参保人员2019专项行动,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将900-4200元门诊医疗费用段纳入贫困人口报销范围,提高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标准,取消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过“五重保障”后,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不超过10%;对于个人政策范围内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四是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参保居民使用特药发生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60%。将苯丙酮尿酸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唇腭裂治疗、脑瘫、自闭症儿童必需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将严重精神障碍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五是推出便民惠民十条新举措。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推出手工报销全城通办、增加市外转诊医院数量、简化转诊办理手续等十项便民惠民措施,开展“互联网+医保”,开通“淄博医保”APP,实现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同时,在所有医保服务大厅实行柜员制服务,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六是积极助推“三医联动”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招采改革,与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市建立东部采购联盟,试点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取消公立医疗机构的耗材加成价格收费政策,全面推进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研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共体建设,推进全市医药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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